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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26处文化遗址上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

文章出处:原创 发表时间:2019-02-28

2月27日,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八批100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决定将玉碑地遗址等11处古遗址,天子庙古墓群1处古墓葬,高庙兴国寺等38处古建筑,冰心默庐等4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,为疆界滇、蜀各有攸分等事碑等5处石窟寺及石刻确定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记者注意到,此次公布的100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,昆明共有26处文化遗址上榜,年代跨度从新石器时代到民国时期,包括晋宁区的河泊所遗址(新石器时代至清代)、东川区的玉碑地遗址(商周至西汉)、呈贡区的天子庙古墓群(战国、西汉)、官渡区的高庙兴国寺(清)、石林县的石林文庙(清)、呈贡区的呈贡文庙(清)以及大古城魁阁(清)、寻甸县的丹桂清真寺(清)、五华区的大德寺双塔(明)、富民县的富民文庙(清)。


此外,4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,昆明占16处。包括呈贡区民国时期的冰心默庐、张天虚故居;晋宁区的国立艺专旧址(民国);官渡区的巫家坝机场旧址(民国)、民国时期候机楼;盘龙区民国时期的闻一多、朱自清旧居,严济慈、蔡希陶旧居,震庄历史建筑群;五华区民国时期的袁嘉谷旧居、王九龄旧居、周钟岳旧居、胡志明旧居、昆明国际无线电支台旧址(团山发信台旧址、红庙收信台旧址)以及清代的石屏会馆;西山区民国时期的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、云南水泥厂立窑;石林县民国时期的贪官许良安遗臭碑。

云南省政府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有关部署要求,进一步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物工作方针,健全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,依法履行各级政府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,抓好我省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,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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